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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案“状元”的无悔追求

——记全国“人民满意的好法官”刘来平
2001-03-02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通讯员 何尔海 刘播 我有话说

一年办案392宗!如果这是一个法庭一年的工作量,你也许不会吃惊。但如果我告诉你,这是一个法官去年一年的工作量,你也许就不能不感到惊讶。稍微了解法院工作情况的人都知道,一个案子要经过立案、送达、调查、开庭等程序,还要制作许多法律文书。几天审一个案子已属不易,难道这个法官分身有术,一年365天每天要办一宗多案?

对!这个分身有术且分出了名堂、分出了经验的法官,就是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布吉法庭的审判员刘来平。1998年他结案361宗,1999年352宗,去年一年又结案392宗,成为市法院系统名副其实的办案“状元”,先后荣立个人二、三等功。今年1月,刘来平被评为全国“人民满意的好法官”,成为深圳唯一获此殊荣的先进典型和全市法官学习的楷模。

把功夫做在庭外

布吉法庭是一个老法庭。凭着毗邻特区地理优势,外来投资者纷至沓来,到布吉经商办厂、置业安居。百业兴旺、经济繁荣的布吉成了外来人员“淘金”的热土。同时,社会矛盾、各种纠纷也大量涌现。法庭,成了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;头顶国徽的法官,承载着正义和希望。

一年,一个庭收案2000余宗,等于内地一个县法院的工作量,确实有点匪夷所思。案子太多了,为了多办案、快办案,刘来平想方设法提高办案效率。开庭前,他总是先认真阅卷,掌握案情,对案件的重点和焦点了然于心,把功夫做在庭外。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他,在严格遵守有关程序的前提下,简化庭审程序,对双方当事人不存异议的不再作法庭调查,缩短庭审过程。对双方有异议的部分,确定焦点和范围,让双方当事人提出答辨意见,并当庭举证、质证、认证。刘来平认为,法律的权威主要体现在及时公正的判决。迟到的公正不是公正,无谓的拖延必然损害民众对法律的信心。对家庭婚姻、经济纠纷等类案件,先本着团结稳定的宗旨,争取调解结案。双方分歧较大,确实难以调解的,及时作出判决,以节省庭审时间,提高办案效率。有时,他半天时间就审结几宗案件,把更多的时间腾出来搞外出调查、查封、执行等工作。

跟刘来平打过交道的许多当事人都知道,他经办的案件,既能很快审结,又能迅速得到执行。去年他经办的花都某五金厂诉某公司拖欠货款一案,被告为逃避债务,经常更换地址,并准备了两套营业执照来应付法官,法庭送达文书时,就称该厂是另外一个单位,与自己无关,拒收诉讼文书。刘来平几经调查,得知该厂外面经常停放一辆标有该厂名称的汽车,但该车上班时间都外出,很难扣押。为此,刘来平连续两天利用午休时间前往调查摸底,查实无误后,在第三天午休时间,与法庭书记员一起前往该厂采取诉讼保全措施,将该车扣回法庭。在法律的强大攻势下,被告终于主动与法庭联系,在扣车的第三天调解并执结了此案。原告收到被告支付的货款后,连连翘起大拇指,对法官的办案效率和责任心大加赞赏。

萝卜多了也洗泥

案件办得快了,质量怎么样?会不会“萝卜多了不洗泥”?刘来平凭着较为深厚的法学功底,善于把握案件争议的焦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,深入调查取证,依法公正作出裁判,保证了办案质量。

去年,刘来平受理了毛某诉某酒店拖欠款纠纷一案。原告提供的送货单上,只有仓管人员签名,没有被告公司盖章。被告坚持这是仓管员的个人行为,公司不负任何责任。刘来平认为,该案的关键在于核实证据。于是,他同书记员一起到被告公司,核实了在送货单上签名的2位仓管员的身份。再到仓库核查货物,证实原告供应的建筑材料确实进了被告仓库。据此,他依法判决被告支付25万元货款给被告。被告虽心知肚明,仍心存侥幸而提起上诉,理所当然地被二审法院驳回,维持原判。

办案快、办案多、质量高,这是当事人和同事对刘来平的评价。近年来,经他审执结案件的上诉率都在5%以下,绝大部分维持了原判。

刚柔兼济破解执行难

司法的公正最终体现在执行,在执法环境尚不尽人意的今天,执行难已成了全国的“流行病”,当事人到法庭打官司,无一例外地希望能够胜诉,而且要求生效的法律文书能够尽快兑现,不打法律上的白条。作为法庭执行组组长,刘来平把执行工作看作是树立法庭权威的有效手段,既讲究执行方法,灵活执行,又敢于碰硬,真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维护法律的尊严。

诉讼保全措施,是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,逃避债务,维护债权人利益的有效措施。如李某诉被告某电子厂拖欠货款一案。该电了厂由于经营不善,负债累累,全厂工人5个月共235万元的工资未发。去年国庆节前夕,30多个债权人到该厂,准备搬走该厂财产抵债,上千个工人担心财产被人搬走后工资无着,自发到工厂大门阻拦,双方冲突一触即发,情况十分紧急。刘来平闻讯,顾不上周末休息,立即驱车赶到现场,根据李某申请,果断依法查封了电子厂的财产。随后又迅速与劳动部门联系,请劳动部门裁决,确认该电子厂拖欠工人工资总额。同时,请评估公司对该厂财产进行评估,依法在三天内拍卖了该厂财产,将工人235万元的工资发放完毕,解决了工人的燃眉之急,维护了国庆期间的社会稳定。

在执行过程中,经常会遇到一些无视法律权威的“钉子户”暴力抗法。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,刘来平不惜冒生命危险。在曾某诉郑某拖欠7万多元借款一案中,尽管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,但期限过后,被告仍拒付欠款,对法庭的多次电话和书面通告置之不理,以致原承办人一年多时间无法执行。刘来平接过该案后,仔细分析了该案的特点,决定晚上去执行。一天晚上七点多,打听到郑某在家,刘来平与书记员迅速赶到郑家。郑某先是推推搡搡,后又进厨房拿出菜刀,威胁要以死相拼。面对蛮横粗壮的凶徒,刘来平临危不惧,正气凛然,严厉警告郑某不要以身试法,明告抗法的严重后果。面对置生死于度外的法官,郑某不得不放下凶器。第二天,郑某按照传票规定的时间来到法庭。但心存侥幸,仍拒绝履行债务,并声称有后台,让刘来平小心。法律岂容亵渎和践踏!刘来平立即请示院领导,拘留了郑某。郑某黔驴技穷,只得让家属将借款送到了法庭。原告接到这笔来之不易的款项后,专门给法庭送上了一面“不畏狂暴,秉公执法”的锦旗,以表达由衷的感佩。

人生价值在奉献中升华

1993年,刘来平迈出了政法学院的大门,分配到区法院工作。安徽农村走出来的小青年,成了大都市的法官。农村艰苦的生活环境,培养了他吃苦耐劳的优秀品质。几年来,他积极上进,勤奋好学,结合审判工作实践,先后撰写了6篇论文,在《法庭》等专业杂志、报刊上发表。他坚持边工作边深造,经过两年半的努力学习,取得了法学研究生结业证书,目前正在申请硕士学位。

1997年刘来平到布吉法庭工作以来,几乎把午休、节假日的时间全用于办案,有时还搭上晚上,长期超负荷工作,几乎没有休过工龄假和探亲假。平均每天加班4个小时左右,每年增加130个工作日,但他从来没有要求加班补助。1995年结婚时,因工作忙,他与新婚妻子商量,放弃了婚假,每天早出晚归办案。对此,刘来平深感内疚,但又放不下手中的案子,只得时常在家里审阅案件卷宗或撰写法律文书。在其太太眼中,先生是个不折不扣的“工作狂”。但她理解他,支持他,也成就了他。

作为一名法官、共产党员,刘来平坚持严格要求自己,秉公办案,廉洁奉公。一次,在开庭审理一宗案件前,原告悄悄地塞上一万元港币给刘来平,但被他坚决拒绝。后来,依法公正地调解了该案,并在结案后一个月内执行完毕。原告感动地说:“真没想到刘法官是个见钱不动心的人。”几年来,刘来平共拒收现金3万多元,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10多面,感谢信20多封。

秉公办案,无私奉献,让人民满意——这,就是“办案状元”刘来平的人生观和无悔追求。

事业在追求中进步,人生价值在追求中升华。面对接踵而来的荣誉,31岁的刘来平显得很平静。他清楚地知道,自己还很年轻,前面长路漫漫,仍需上下求索。他依然早出晚归办案,依然在不懈地努力。展现在这位年轻法官面前的,将是一条更为宽广的道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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